周星驰与前女友对簿公堂,被追讨七千万分成,却称口头承诺是情话

天天影视小白明星资讯人气:749时间:2020-11-30 21:32:03

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前任就是一笔剪不断理还乱的烂账。周星驰与前女友于文凤自2010年分手后,被其追讨逾7000万港元的投资佣金,案件于18日在高院开审,19日续审,陆续有料曝出。别的不说,于文凤这气质可以的。

于文凤一方指出,两人除开恋情身份,还是商业伙伴。2002年圣诞前夕,他们在山顶普乐道7号大宅共进晚餐后,两人在阳台观赏维港夜景。周星驰说送她一辆单车当生日礼物,于文凤回应"与其送我单车,不如给我投资利润的10%吧",周星驰满口答应。

于文凤被问及当时为何不白纸黑字写下分佣要求,她的回答是信任对方,不觉得有此需要。有关项目包括山顶豪宅"天比高"、大埔豪宅「比华利山」三个单位连五个车位,以及周星驰旗下投资基金等项目,涉款超过7000万元,于文凤至今未收到任何佣金。

周星驰方到场的是胞姐周文姬,她透露弟弟注重隐私,很少谈私生活。

受到于文凤指控,周星驰方的回应是:两人仅是恋人,所谓口头协议只是情话,没有法律效力。还揭露于文凤投资失利至少1300万元,并且普乐道12号"天比高"是用于自住,更提及于文凤家2011年4月装修,周星驰让于文凤和其母亲住在该住宅。(下图为"天比高"外观)

于文凤刚恋爱时在物业投资方面不算太有经验,而周星驰已经有所投资,她知晓对方在中半山有豪宅投资,但否认想从对方身上学习投资,自称从小跟随家父和兄长学习。

于文凤称能得到周星驰的信任,是她在投资上的能力,之所以用她旗下公司与周星驰签约,是因为当时恋情不便公开,不想让自己的名字与周星驰的公司扯上关系。

于文凤方透露首次帮助周星驰时两人仍是朋友,她与后者在1997年成为情侣,应对方要求辞工,帮他处理电影版权及物业投资项目,头衔为"物业顾问",月薪2万元。

于文凤辞职时向哥哥解释并非义工会得到利润分成,同时否认要结婚,她补充说:"明白周星驰不相信婚姻,要求分佣并非逼婚。"

在入职协议中,于文凤解释协议并非由她撰写,现在看来不仅酬劳不对,对职责的描述也不准确。她曾提出问题,但书面协议有其税务用途,她基于对周星驰的信任,没多加注意便签署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周星驰的律师和于文凤花了不少时间抠字眼,两方讨论分成协议所用的字词有无差异。于文凤坚持提及某些英文字眼,并曝出两人吃饭约会都是用英文交流:"我知道听起来很可笑,但我跟他一起吃饭时都是说英文的。"

而这么做的原因是,帮周星驰训练英语,帮助他到好莱坞发展。

周星驰和于文凤的陈年往事随着对簿公堂一一曝出,相恋13年,分手后的10年里官司打了7年,说是孽缘也不为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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